蘇通二通道北接線交通體系研究
澄清公告
各投標人:
1、本項目招標要求提交的研究成果形式為“體系研究報告”,刪除第四章“合同條款及格式”中要求成果為“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”以及要求達到其深度的要求的內(nèi)容,即招標文件中凡涉及成果形式的要求皆以本項目第一章“招標公告”的第三條“招標范圍、內(nèi)容及標段劃分”所要求提供的研究成果形式為準。
2、本澄清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對各投標人具有約束作用。
南通市城市建設工程管理中心
******限公司
****-**-**日
附件: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