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(zhàn)勤保障支隊職業(yè)技能鑒定站考評設備項目(項目編號:***-2025-A-0173)更正公告第1號
受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(zhàn)勤保障支隊委托,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以公開招標方式,對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(zhàn)勤保障支隊職業(yè)技能鑒定站考評設備項目實施政府采購,現(xiàn)對項目部分內容予以更正。 一、原公告主要內容 (一)采購項目名稱:***技能鑒定站考評設備項目 (二)采購項目編號:***-2025-A-0173 (三)首次公告日期:****-**-**日 二、更正事項和內容 (一)網(wǎng)上開標公示時間更正為:****-**-**日9:***:***。 (二)其他內容無變更。 三、更正日期 ****-**-**日。 四、項目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方式 (一)聯(lián)系人:***、傅耀、楊光 (二)聯(lián)系電話:***-**** 五、采購人的名稱、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 (一)采購人名稱:*** (二)采購人地址:*** (三)采購人聯(lián)系人:*** (四)采購人聯(lián)系電話:***-**** 六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、地址 (一)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***。 (二)采購代理機構地址:***。 七、更正內容送達及反饋 更正公告內容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,與采購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供應商獲知更正公告后,請將“更正公告回執(zhí)”傳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(傳真號:***-****)。至提交投標(響應)文件截止時間未收到供應商“更正公告回執(zhí)”的,視為供應商已獲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內容,并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。 八、質疑、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更正內容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在獲取更正內容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,逾期不予受理。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,或者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,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,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,逾期不予受理。 附件:***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****-**-**日 附件:*** 更正公告回執(zhí) 今收到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(zhàn)勤保障支隊職業(yè)技能鑒定站考評設備項目(項目編號:***-2025-A-0173)的更正公告第1號。我們將視此更正公告內容為本項目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,并按整個采購文件的要求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 特此證明。 單位名稱:*** 單位公章:*** 日 期: 請盡快將此頁蓋章后傳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表示確認。 傳真電話:***-**** |
2025-07-11 當前正在查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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