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段名稱:***(樓體工程及配套基礎設施二期)項目和平西路36號院增量工程
2024年石家莊市新華區(qū)老舊小區(qū)改造工程(樓體工程及配套基礎設施二期)項目和平西路36號院增量工程澄清01
致各潛在投標人:
原招標文件中,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“五、投標保證金”(六)自愿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后果中第3條應為:
自發(fā)現(xiàn)承諾內容失信行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補繳5000元投標保證金,逾期補繳的的視為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;給他人造成損失的,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
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保持不變。
***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(fā)布之時,即認為所有潛在投標人均已獲悉,請持續(xù)關注“***交易平臺”查看招標文件有無澄清和修改,因查看不及時影響投標的,后果自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