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包河區(qū)部分學校實驗室設備與器材采購及安裝[中標]
2025年包河區(qū)部分學校實驗室設備與器材采購及安裝項目中標(成交)結果公告
一、項目編號:***
二、項目名稱:***采購及安裝
三、中標(成交)信息
供應商名稱:*********限公司
供應商地址:***
中標(成交)金額:***(¥75 ****** 00元)
四、主要標的信息
名稱:▲組合桌
品牌:***
規(guī)格型號:***
數(shù)量:***
單價:***
五、評審專家名單
沈兵兵,潘玲,張玉
六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
1.代理服務收費標準:***《招標(采購)代理行業(yè)服務收費指導意見》的通知(合公協(xié)〔2023〕03號)收費標準下浮20%(具體內容請查閱本項目采購文件)。 2.金額:***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補充事宜
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中標(成交)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(tǒng)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***-12:***,下午13:***-17:***,節(jié)假日休息)向合肥 ******限公司 提出質疑(異議)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***卓越城文華園一期七號樓,聯(lián)系電話:***-****。
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,可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(tǒng)或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區(qū)財政局提出投訴,聯(lián)系人:***、袁工,聯(lián)系電話:***-****、****【采購人為合肥行政區(qū)域以外單位的項目:***(公共資源交易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)提出投訴】。
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***
(一)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(tǒng)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電子交易系統(tǒng)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***
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;
2、質疑項目的名稱、編號、包別號(如有);
3、被質疑人名稱;
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據;
7、提起質疑的日期。
質疑人為自然人的,應當由本人簽字;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,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,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***
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6、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中標(成交)通知書發(fā)出情況
2025年包河區(qū)部分學校實驗室設備與器材采購及安裝項目中標通知書已發(fā)出,請中標(成交)供應商登錄電子交易系統(tǒng)自行下載領取電子中標(成交)通知書。
九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***
地址:***號
聯(lián)系方式:***-****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*********限公司
地址:***卓越城文華園一期七號樓
聯(lián)系方式:***-****、****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***
電話:***-****、****
辦理流程公開累計辦理時間:***
招標代理機構提交 提交節(jié)點:*******-**-** 交易中心見證 辦理狀態(tài):***辦理時間:*******-**-** 辦理用時:***附件:******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投訴操作手冊-投標人.docx 中標(成交)供應商評審報價表.doc 招標文件正文.pdf 公示附件.doc2025-07-04 當前正在查看
中標結果 2025年包河區(qū)部分學校實驗室設備與器材采購及安裝[中標]
2025-06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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